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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通知:2010年教职工健康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5 作者: 点击:

2010年教职工健康体检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17 16:27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我校今年的教职工体检工作定于6月2日—9日分别在昌平校区和学院路校区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检单位  

    卫生部直属协和医院专家体检队。

    二、体检对象

    学校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老干部。

    三、时间安排

    (一)昌平校区:6月2—4日上午7:30—11:30;其中,6月2日为离退休老干部体检日,6月3日、4日为在职教职工体检日。

    (二)学院路校区:6月7—9日上午7:30—11:30;其中,6月7日为70岁以上离退休老干部体检日,6月8日为70岁以下离退休老干部体检日,6月9日为在职教职工体检日。

    (三)说明

    1.由于眼底照相检查耗时较多,故在每个体检日下午1:00—3:00继续安排眼底照相检查。

    2.为顺利完成此次体检工作,请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及各学院、各部门组织离退休职工、在职教职工严格按体检时间安排进行体检。

    四、体检表发放
    各部门负责教职工体检工作的同志要将本单位35岁以下以及以上的教职工分别编制名单。持名单于5月24日-26日到校医院保健科(昌平)或医务科(学院路)领取采便管,并及时分发给本单位教职工。体检表和化验单,均在体检当日早晨7点开始在校医院领取,其中在职人员凭本人工作证或公费医疗卡领取,离退休人员凭离退休证或公费医疗卡领取。

    五、组织协调及联系

    (一)校医院总体负责本次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中,闫海英同志负责昌平校区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58909225;秦红同志负责学院路校区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58908139。

    (二)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校医院协调体检相关事宜。

     六、注意事项

    (一)请体检人员认真核对体检表和检验单的页数,并认真填写好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个人信息和所在单位信息,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易于辩认。

    (二)严禁以本人名义为他人进行体检,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体检资格。

    (三)35岁以上的教职工均需做便潜血检查。领取采便管后要将管上的标签项目填写清楚完整。按照要求采集距体检日三日内的少量大便样本放入采便管,并在体检当天交回到校医院。

    (四)体检日的早晨须空腹禁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五)健康体检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体检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本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    

    特此通知,望周知。  


 

校医院

学校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