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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法硕之星”课题大赛立项答辩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25 作者: 点击:

    2011 年“法硕之星”课题大赛初审工作顺利结束。本届大赛参加初审的课题共39个,组织委员会邀请了4名评委老师并根据其研究方向将其分成AB两组,评委老师根据参赛队伍提交的初审表对各参赛项目进行评分,计算平均分为各组最终成绩(初审成绩详见附件一)。并根据各组平均成绩排名及立项实际情况,选出A、B各组前10名,共计20个课题入围答辩阶段,经过答辩共最终将立项10个课题。
    为了保证课题立项质量,科学、公正、合理地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遴选,经研究决定,对通过初审的课题组进行立项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细则
1.每组答辩时间为10分钟,包括课题陈述和评委老师提问2个环节,每环节各5分钟,不得超时。入围答辩课题组选出组员1至2人参加,其中指定一名负责课题陈述。课题陈述内容包括课题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课题的特色与创新之处;研究计划与预期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可一一阐述,也可选择其中某几项重点阐述,但课题创新之处必须阐述。
2.注意回答应当得体,具有针对性;内容准确可信;语言表达连贯、条理清晰。
3.陈述与答辩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表达清楚;请各答辩人严格控制时间,不得超时。
4.各参赛课题组的答辩成绩取4位评委老师的平均值,按照平均值排名取前十名并通过学院审核后,即获得立项资格。立项入选课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统一发放第一次经费。
5.若出现并列第十名,我们将参考初审成绩,成绩高者立项。
6.各小组答辩顺序请参照《入围答辩课题名单及答辩顺序安排》,(详见附件二)。
 
二、评分办法:
1、邀请4名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答辩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评分采用百分制,取评委老师的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3、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简介(15%)
价值分析(25%)
可行性分析(20%)
技术路线(20%)
现场答辩情况(20%)
 
总分
研究目的、意义、主要内容
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课题的特色与创新体现,要解决的实践中的问题
选此课题的原因,完成课题的条件分析,所涉及问题的解决策略
研究思路,研究将要采取的方法、步骤以及拟使用的时间、合理的经费预算
答辩是否得体,回答是否具有针对性,内容是否准确可信,表达是否连贯、条理清晰,项目组团队的整体表现
 


三、答辩时间、地点
1.答辩时间:待定。具体答辩顺序及安排请参照《答辩顺序》,请准时参加。
2.答辩地点:昌平(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四、法硕学院对此享有最终解释权。
 
 
                                                                    法硕学院
                                                                2011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