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委员会:
为了对我校从事教育事业满三十年教职工进行表彰,现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遵照北京市高教局、市教育工会《关于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几项规定》对本单位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进行摸底登记,严防错、漏、重等问题的发生(原已受过表彰的教职工不在摸底登记范围)。
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于2011年6月24日前将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审核表》和部门工会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人数登记汇总表》报到昌平校区校工会办公室(主楼A1405室),
电子版发至zhuxiban@163.com。
校工会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