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提高科研素质,加强学术交流,引导同学们关注国计民生和法治进程中前沿热点问题,注重法学理论素养的积淀,增强核心竞争力,经学院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法硕之星”科研课题大赛。
一、活动主题
砥砺学术精品,营造创新文化
二、参赛对象
37000dCm威尼斯2011级、2012级全体学生(含体改班)
三、动员宣传
为使学生全面了解活动的目标宗旨和实施进程,提高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在未来的赛事组织过程中,将采用以下形式进行宣传:
(一)学院网站
动态通知学院网站公告学生科研活动的项目申报、立项结果、中期检查与结果验收等环节的细则要求及评比结果。
(二)海报宣传
海报分发到学生宿舍,介绍活动的基本情况,吸引学生积极参加。
(三)班委通知
由各班级班干部将活动内容及进程通知本班全体同学。
(四)学院院刊
通过学院院刊发布学生科研活动的项目申报、立项结果、中期检查与结果验收等环节的细则要求及评比结果。
四、大赛持续时间及步骤
(一)时间
预登记及申报时间:3月26日至4月28日
初审及立项答辩时间:2013年5月1日至6月1日
初审后两周内公布初审结果以及立项答辩有关事宜
中期检查时间: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27日
结项答辩及总结:2014年4月底
(二)步骤
1.预约登记,有意向的同学可将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和有关问题发送至本次“法硕之星”科研课题大赛专用邮箱star_jm@163.com,预约登记有效期截止至2013年4月18日晚18:00,学院将针对相关问题用邮件的形式进行解答。
2.立项申报,初审并立项答辩获得审批后,学院将为立项项目发放启动资金。
3.中期检查,各小组上交中期汇报,学术部成员汇总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中期成果,报学院进行合规审查。
4.结项评审,邀请相关专业老师及学院领导组成答辩委员会对从立项以来的整个项目活动进行评审,参赛组成员进行答辩,根据各小组的答辩情况及成果,最终评出优秀课题,并发放剩余资金。
五、立项申报
(一)课题申请方式:递交立项申报书
1.申请课题的同学自行组成课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为5人以下(可根据课题内容适当调整人数),专业背景不限;小组名可为“课题名+调研小组”,例如“医患关系课题调研小组”,写明小组成员的姓名与班级(可以班级间相互交叉成组),小组必须有一个主持人。为保证调研课题做出成果,课题小组需自行联系相关方向的指导老师,对课题的研究进行指导,立项通过后半个月内确定指导老师并将导师联系方式上报学院。
注意:课题小组成员需在立项答辩前确定;立项后如有课题成员退出,课题主持人需及时向学院汇报;中途如有新成员加入,需通过学院审查认可;中期审查后课题小组停止增加新成员。
2.各课题小组自行选定调研课题。各专业可以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来选定自己的课题,法硕(法学)专业可以选择纯粹的法学理论课题,法硕(非法学)可以选择法学与本科所学专业的交叉学科,选题不做强行规定,鼓励同学们关注我国法治进程中的理论前沿问题及社会热点问题,鼓励同学们申报交叉学科的课题,申报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课题。课题的形式不做要求,可以是科研论文,或是调研报告等其他形式。
注意:在立项前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或调查报告,不得作为结项成果。
(二)立项申报书的内容
申报书中应包含以下事项:
1.申请的课题名称:申请书首先要写明拟申请的课题名称,项目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
2.科研课题的选题意义:阐明本课题想要解决何种理论或实践问题;简单介绍本项目的提纲性计划;研究方法以及中外学界对此课题的研究程度;选题意义从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两方面进行分析。
3.科研课题的创新之处:研究思路、视角的理论特色或推动实践的与众不同之处。
4.科研课题的研究路径:研究方法、研究提纲、成果概述等。
5.科研课题的进程安排:根据通知的总体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调研、分析、总结、撰稿时间。
6.经费预算情况:对所选课题所需的经费做出合理的预算,要明确将如何合理的分配、使用经费。经费的使用可以包括三个阶段,前期立项经费预算,中期项目检查预算,最终项目验收预算。
请按照学院提供的项目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申报。
(三)项目的评选方式
1.项目初审:对于申请的课题由学院老师进行初审,决定有资格进行立项答辩的小组。此环节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
2.立项确定:经相关专业老师组成的评审小组最终确定申请成功的课题。
六、中期检查
(一)方式
各项目主持人按照课题开题报告预定的研究进度,对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填写《37000dCm威尼斯2012年“法硕之星”课题大赛中期检查报告书》,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已取得的相关成果材料。
(二)中期检查包括以下要求
1.课题立项以来已取得的研究成果。
2.课题立项以来尚未完成的研究任务。
3.课题立项以来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课题后续研究计划及进度安排。
5.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6.指导老师意见。
(三)中期检查结果
1.学院对各课题组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经审核通过的课题,学校将继续支持研究。
2.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即评议结果为不及格者,将通知课题主持人进行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学院将停止该课题研究,并追回已拨经费。
3.中期检查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中期检查评议结果为终期结项评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确定时提供参考;在区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时,如有课题组立项答辩得分和结项答辩得分综合得分相同,根据两次中期检查评议结果评议确定排名先后。
七、终期结项
(一)提交成果
各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课题成果统一规范格式提交课题成果。但学院认为不能进入结项答辩的,相关课题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
(二)课题结项答辩
由评审委员会对各课题组进行终期答辩。
八、课题评定标准
(一)奖项设置
课题结项评定为分为一级重点课题1个、二级重点课题2个,一般课题7个。
(二)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包括立项申报答辩得分情况、中期评议结果、课题成果的结项答辩得分三部分。其中评分标准中,立项占20%,课题成果及结项答辩得分占80%;中期评议结果作为课题小组得分相同时确定排名先后的评定标准。
九、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
(一)资助项目的设定
本次科研课题共设十个资助项目,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一级重点课题一个,资助经费2000元;二级重点课题两个,资助经费1500元;一般课题七个,资助经费1000元,总经费为12000元。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终期结项时最终评定。
(二)经费发放
项目经费分两次发放:立项选定通过时发放500元经费,课题结项通过时发放剩余经费。课题结项评选出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后,根据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基数补发放剩余经费。
特别提醒:一旦立项选定,若中途无故退出或中期检查时未完成中期任务者须返还全部经费;结项审查未通过者须返还全部经费;经费包含论文打假费用。
(三)经费使用要求
根据项目的经费预算合理分配使用资金,每个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1200以内,重大项目可适当超过此限制。资金分两个阶段发放,各小组应严格按照自己在申请书的预算计划使用经费,并将每一笔经费使用事项作详细记录。经费总额控制在学院提供的范围之内,若有超出,自行解决。
十、后期成果总结
(一)成果汇编——学院将组织将各课题组优秀成果汇编成册。
(二)成果展示——优秀成果将在学院院刊上进行成果展示。
(三)颁发证书——学院将为通过结项的各课题组成员颁发证书,以资奖励。
(四)优先推荐——特别优异者,优先推荐至相关期刊发表或推荐参加校级以上比赛。
(五)评选奖学金——评选奖学金时,获奖论文的主持人计5分,参加人员每人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