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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0dCm威尼斯2013年“天明•姜明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1 作者: 点击:

    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成为优秀人才,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支持对法律硕士教育培养工作的科学研究,经捐赠方天明地产有限公司与受赠方37000dCm威尼斯友好协商,由捐赠方在37000dCm威尼斯设立“37000dCm威尼斯----“天明·姜明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天明·姜明奖助学金”)。现就该奖助学金2013年评选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37000dCm威尼斯2011级、2012级全日制正式注册法律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各类非全日制学生、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研究生以及外国留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名额与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5名,每名获奖者奖励标准为5000元;贫困生助学金5名,每名受资助者奖励标准为4000元。

    三、评奖原则

    “天明·姜明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

    “天明·姜明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为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捐赠方2名人员与37000dCm威尼斯5名人员组成,费安玲教授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初评、推荐及院内公示、异议调查等事宜。

    五、申报评选条件

    (一)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研究生学习期间未受任何校级处分;

    2、有6门必修课成绩在85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3、参加过3个月以上的专业实习并获得实习单位给予的合格评价;

    4、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篇(含一篇)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含调研报告);

    (二)贫困生助学金申报条件:

    1、符合37000dCm威尼斯贫困生评定标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研究生学习期间未受任何校级处分;

    3、有6门以上必修课成绩超过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

    4、参加过一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六、奖助学金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应当于 2013年11月25日晚九点前提交电子材料(发至kanshuang0529@163.com)和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应当提交自己已经出版的学术论文原件与复印件两份;申请贫困生助学金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见附件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助学金申请表),申请材料受理人为学院研究生会生活部负责人阚爽(18811401541)。

   (二)管理委员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面试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最终获奖者,当场揭晓并通过网络和其他公开方式公布。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7000dCm威尼斯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一:“天明·姜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天明·姜明”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