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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团委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7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分团委: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选树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共青团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

三、评选条件

1.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6)团龄在1年以上。

7)积极参与“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三走”等活动。

8)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 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品牌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时完成团员统计、团费收缴以及非公团建工作任务。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参与共青云团务系统试点工作,是试点单位的,须完成组织关系梳理、团员登记、团内活动模块试运行等任务;不是试点单位的,如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可优先考虑。

5)认真落实将入团前接受志愿服务培训作为制度性安排,且团支部内部专兼职团干部应全部为注册志愿者,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比例不低于50%

6)参评团支部成立时间应当1年以上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分团委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一个优秀团支部、一名优秀团员,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体现工作方法、特点、成效。未完成各项任务的团支部不能参加评选。

请有意参选者2016112017点前向法硕学工办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1),电子邮件:fashuoxgb@126.com

 

附件:

 1.各奖项申报材料要求.docx

 2.2016年度“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3.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4.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docx

 5.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