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评优是团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团组织整体工作水平的主要举措,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5—2016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两册”,临时团支部可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对此项标准进行相应执行。
2.能够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班级(团队)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能够积极组织团支部成员参与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类素质教育活动,能够在重大活动及实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范围及标准
在过去一年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符合以下4条标准即获得参评资格(优秀团干部面向在团支部和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1.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信念坚定、作风扎实,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
2.工作勤奋、学习刻苦。本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在集体组织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4.富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危机处理能力。能够结合个人实际能力与特长,为集体组织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二、评选办法
(一)产生方式
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全体大会民主推荐;院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分别进行民主推荐;名单汇总后上报分团委,分团委按照以上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核,并将最终名单予以公示。
(二)时间节点
5月4日—5月8日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推选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组织申报优秀团支部评选材料;9日17:00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其他相关推优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5月9日—5月12日 院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分别进行民主推选,推荐名单汇总表于13日17:00前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5月15日,年级辅导员将名单汇总至一个汇总表后,以学院年级命名(如:37000dCm威尼斯2015级)发送至院分团委,由院分团委对优秀团支部进行评选审核,之后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三、其他事项
1.若在团支部内推选为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的,不再参加学生组织中的评选,但可参与投票。
2.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人选由各年级根据具体情况择优向分团委推荐。
3.评选上的学生或拟参选的团支部需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格;优秀团员、团干登记表中团支部总人数、参与投票总人数、得票结果三项信息需如实填写。
4.学生组织按照临时团支部建制进行推选。
5.出席推选会议的人数应为团支部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
6.组织推选前,务必通知到团支部每一名同学。
7.各团支部应将相关材料打包,以年级、学院、支部名称命名(如:2015级法硕学院1班团支部)发送至年级辅导员。
37000dCm威尼斯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