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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第三十期法硕论道·师生下午茶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3-03-23 作者: 点击:

2021级涉外律师班同学进入论文开题写作阶段,为了解答同学们关于论文“涉外”因素及选题、写作的种种困惑,3月21日,学院举办了疫情结束以来的第一次线下“下午茶”活动。活动由副院长刘智慧发起并主持,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涉外特聘导师赵慧丽,学院私法教研部李琳博士,经济法教研部叶凝遥博士作为特邀嘉宾出席,21级和22级涉外律师班学生代表参加。


活动伊始,主持人介绍了活动的主题,与会嘉宾分别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结合涉外律师班学生的开题情况,刘智慧老师提示,学位论文写作时经常会采用比较法研究的方法,如果比较法研究的目的仅仅是完善国内某个法律制度,或者说研究外国的某个法律制度,对中国法有所启发,这种比较法研究因为不解决涉外法律问题,也难被认为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涉外因素。针对有同学提到的“立法论”还是“解释论”的问题,刘智慧老师指出,立法论的写作难度较大,不仅需要考虑论题本身的法理问题,还需要考虑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契合问题,甚至更需要考虑当下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意等因素。是否采用立法论的研究,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选择。比如,《民法典》实施时间很短,如果这个时候动辄就提修改《民法典》的建议,那写作难度就较大,但如果是针对当前正在修订的《公司法》提出立法意见,那就更容易得到认可。

赵慧丽律师从自身求学和工作经历谈起,她认为同学们学习法学一年就开始写法学论文,难度很大,所以选择新领域是一个很好的论文写作方向,例如数字合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近几年才颁布,都是新领域,课题比较多,值得关注。赵慧丽律师建议同学们要多关注国际热点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如贸易摩擦、区域冲突、一带一路、多边银行、海外基建等。她谈到国家碳排放、碳中和政策的出台,ESG的重要性开始凸显,实务中ESG已经作为单独的部门存在,这是一个新的领域。赵律师认为实习也是发现论文选题的好途径,空想难以发现问题,但实务中处处都是问题。

李琳老师结合自身留学经历讲到,法学的实践性非常强,学术和实务分不开,很多律师做实务到深层次就是理论问题,理论和实务最终是相通的。关于“涉外”因素,李琳老师认为要做规范目的解释。“涉外”因素不应该被限制在“三国法”的范围,很多时候“涉外”法律实务问题与国际法的关系不大,反而与地区法规和国内法联系较为紧密,例如外国法的某些问题,对中国走出去有帮助的,也可视作“涉外”。在选题上,李琳老师建议同学们首先不必追求标新立异,只需要沿着前人的路走下去,为其理论提供新的解释途径,丰富理论的信服力度即可。选题不能太大,论文一定要细化,要研究某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不能泛泛而谈。

叶凝遥老师谈到,同学们在论文写作中尤其是在开题报告中经常会采用实证研究,目前SSCI一区大部分的文章都要求使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实证研究方法,但实证研究实际上非常复杂,他建议大家开展实证研究前先看理查德·波斯纳的法与经济学论文集。叶凝遥老师认为,接触国际法学的前沿会发现法学研究是跨学科研究,非法学本科出身,学科交叉背景意味着知识的多样性,复合型知识背景是同学们的优势。对于论文写作,叶凝遥老师建议同学们可以尝试“老瓶装新酒”。比如《证券法》信息披露的重大性原则,从第一版《证券法》颁行开始就有不少学者研究信息披露的重大性原则,但研究的时空背景,条件不同,第五版《证券法》改变很大,审批制改成注册制,集体诉讼取消了前置程序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论文选题。

互动交流环节中,同学们就论文选题、研究方法、文献获取途径、论题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等问题与嘉宾老师们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刘智慧老师鼓励同学们和导师勤沟通,分层次分阶段写论文,不能临近论文截稿才跟老师交流。李琳老师建议同学们多读书,在论文动笔之前,一定要读完一本论题所涉专业领域的系统性基础书籍,只有看完基础书籍,才能对新问题保持基本的专业思维和分析视角。赵慧丽律师希望同学们先打好国内法基础再动笔写论文,对国内法的掌握程度会影响发现“涉外”问题的敏感性。


最后师生合影留念,下午茶活动圆满结束。





文图  刘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