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围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织集体学习,邀请37000dCm威尼斯王毓莹教授授课。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本次学习。
王毓莹教授围绕公司法修订的概况、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修订后公司法对公司诉讼和公司治理的影响等,结合具体条款和案例,对股权转让、公司担保、公司对赌、公司解散、董事责任、公司减资、隐名持股、公司人格否认、股东知情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讲解,全面解析了新《公司法》的修改内容,并对检察机关在监督办案中更好理解和适用修订后公司法提出建议。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检察机关是贯彻落实公司法的重要主体,在保障公司法统一正确实施中肩负重要责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强化担当,一体抓实学习研究和履职办案,把公司法相关理念、制度、规则融入检察业务,全面精准落实于法律监督之中,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委员参加集体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及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王新烨
审 核:梁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