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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日刑法学习交流会

发布日期:2018-03-19 作者: 点击:

3月15日上午,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部13名师生来到我校昌平校区,与我校17级37000dCm威尼斯法律日语班的师生协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中日刑法学习交流会。

本次学习交流会主要围绕中日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理论与案例展开,以日语为主要交流语言,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外语水平,深化对他国刑法的认识,促进中日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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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会于上午8:00在明法楼406教室正式开始。首先从17级法硕学院的同学发言,对中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和学说进行讲解和说明。

程曦同学从中国盗窃罪的概念、犯罪成立的主客观要等几个方面对中国的盗窃罪作出了初步的介绍;陈晓彤同学对刑法条文的内容和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标准、中国刑法的理论进行了说明,并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朱鹏昆同学围绕盗窃罪中的事实认识错误、盗窃物的价值认定方法两个方面展开了进一步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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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方的演讲,日方师生认真聆听、不断思考,并积极提出了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对残疾人犯罪的减刑规定、盗窃罪成立的特殊要件与成立范围、中国盗窃罪的犯罪现状、盗窃罪成立金额标准的确定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轻微盗窃行为的规定等几个方面。中方由石亚淙老师和三位发言的同学对日方同学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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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名古屋大学的7位同学围绕日本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和学说发言。日方发言持续40分钟左右,内容主要包括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本权说与占有说的区别、盗取禁制品的情况、占有的判断要素、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死者占有的争议问题、不法领得的含义等几个方面,并结合日本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生动的阐释。

   

发言结束后,中日双方师生开展了热烈的讨论。讨论主要围绕日本轻犯罪法与刑法的区别、死者占有的限制条件、盗窃财物数额轻微的犯罪、偷换收款二维码的行为如何定罪等问题进行。名古屋大学宇田川幸則教授幽默风趣的发言使得现场笑声不断,交流会气氛十分融洽。

   

讨论结束后,为了进一步增进中日双方的友谊,交流会进入了自由讨论环节。双方师生畅所欲言,彼此分享学习与生活的心得体会。交流会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圆满结束。

         

 最后,双方师生进行了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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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刘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