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北京高校学生党员了解北京发展过程、感受北京发展成果、融入北京发展大势,切实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自觉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法硕学院2017级4班党支部积极响应学校红色“1+1”活动,精心策划组织“普法进社区”活动,于5月22日下午赴昌平南环里社区创新园居委会举行了普法宣讲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获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活动准备期间,党支部书记刘亚东和宣传委员刘晨旭、党员王林木、王月鑫先后多次赴城北街道司法所与梁永利所长就活动内容和形式进行探讨,梁所长对此次活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受益良多。
此次普法活动主要围绕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内容展开。王月鑫同志结合案例为大家讲解了“动物致人损害”的相关规定;刘晨旭同志结合案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内容进行了讲解;王林木同志针对特殊侵权里面的“搁置物、悬挂物、抛掷物致人损害”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宣讲中,三位同志结合生活中的简单案例,运用生活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大家介绍法律规定,阐述学法用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解释了法律思维如何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把居民原来认为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生动幽默的授课风格深深地吸引了现场社区居民,现场气氛十分活跃。社区居民的积极配合也给予了宣讲同志充分的肯定,大家纷纷表示这一堂课很有意义,获益匪浅,从中学到了很多实用性的知识。
宣讲结束后,昌平区法院审判监督庭梁永胜法官对三位同志的宣讲内容进行了点评。梁法官对三位同志的宣讲作出了高度评价,认为同学们的授课简单易懂、风趣幽默、贴近生活,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生活中。随后,司法所梁所长也做出了点评,肯定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此次活动不仅为社区居民宣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同时也锻炼了支部党员的能力,增加了支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党员同志们一致表示自己的“四个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对服务群众的认识更加端正。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编辑: 刘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