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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8级学生实习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6 作者: 点击:

各位2018级全日制同学及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实习的非全日制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调整方案》(法大研字〔2020〕19号)(附件1)及学院《2018级专业实习情况调查》结果(附件2),结合法硕学院学生实际,现对2018级学生专业实习安排调整如下:

一、实习时长及时限

学院鼓励同学坚持完成专业实习,如果完成原定6个月专业实习时长确有困难的,可以缩短为4个月,不少于80个工作日;自愿完成6个月实习时长的同学,实习时限可延长至2020年12月

在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出台前,完成的1个月(含累计满20个工作日的)以上的专业实习有单位证明或鉴定的,可以计入实习时长。疫情期间进行的自主专业实习,满足一个月或者累计满20个以上工作日的,也可计入实习时长。

二、集中实习

目前,由于北京及广东的实习基地尚未通知开展集中实习,原定参加集中实习的同学可在住所地附近联系实习单位自主实习,自主实习申请表可于开学返校后提交至教科办。

后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要求,实习基地可以正常开展集中实习的,我们将重新征求同学意见并组织集中实习,在满足原报名参加集中实习同学基础上,有空余名额的,未报名同学也可参加实习基地的集中实习。

三、疫情期间参加其他活动折抵办法

1.担任校内课程任课教师线上授课教学助手,并能完成教学助手工作任务,经任课教师鉴定合格,可按每课时折合实习一天计算。

2.经学校或其他机构组织,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或党员先锋岗,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根据参加志愿者活动时间,按每半天3小时以上)折合实习一天计算。

3.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其他实践调研项目的(有立项书证明),可根据参与的实际情况,如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方案设计、商业策划等,经导师认定质量符合预期要求的,按1篇报告(含设计方案等)折抵实习一个月计算(每人最多折抵1个月,即20个工作日)

4.以上活动折抵时长累计不得超过最终提交实习时长的1/2

以上活动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在提交实习考核表时一并提交,请同学注意保留证明材料。具体提交要求下学期另行通知。

四、其他

同学们在调查中反馈的希望在住所地或者外地实习的需求,学院已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希望从学校层面挖掘资源,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同时,学院也会面向校外导师广泛征集实习岗位和实习信息,积极为同学们创造有利条件。

如果关于实习有任何问题,请同学们联系教科办黄晓慧老师。


附件:1.关于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调整方案

                2.37000dCm威尼斯2018级专业实习情况调查报告


37000dCm威尼斯教科办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