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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高校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具体情况,现将2023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届毕业研究生范围

(一)2019级学制四年的研究生、2020级学制三年的研究生、2021级学制二年的研究生;

(二)推迟至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

(三)符合提前毕业条件并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将于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地点

 2022916日、178:30-16:00 (中午12:00-13:00休息)。

 教学楼205211教室。

三、电子图像采集安排

 今年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分为两天进行,每天将有一台摄像设备为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采集电子图像信息。

 2023届毕业研究生在教学楼205领取并填写《高校毕业生数码证照图像采集信息表》,交图像采集公司图像采集费每人20元(支付宝或现金支付)。然后根据各学院顺序在教学楼211拍照。

 

 916日:

时间

学院

08:30-10:00

法学院

10:00-11:15

刑事司法学院

11:15-12:00

人文学院

社会学院

13:00-14:00

证据科学研究院

国际儒学院

14:00-14:30

中欧法学院

14: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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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7日:

08:30-10:0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0:00-10:45

国际法学院

10:45-12:00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比较法学研究院

13:00-14: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人权研究院

14:00-15:00

商学院

15:00-16:0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四、注意事项

(一)摄像要求:

 1.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耳朵;

 2.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

 3.不宜化妆;

 4.不得佩戴耳环、项链、头饰等饰品;

 5.着装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背景为蓝色)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做好学生的通知与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段、规定地点、派专人组织本单位2023届毕业研究生的校内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维持本单位采集图像的现场秩序;

(三)参与采集的研究生在采集当天务必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秩序,保证适当距离;

(四)学校制作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这次校内图像采集工作为方便大家安排了两天,大家能参加尽量参加。因故未能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计划于202212月或20231月毕业的,请务必于20221031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计划于20236月毕业的,请务必于2023331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规定其他截止日期(不得晚于学校规定日期)并网上公布。

(五)请参加集体图像采集的同学,现场确认采集图像的质量,如认为确实需要重新采集,请当场提出。采集图像将由易拍数码统一返还给学校并上传相应网站,一般不允许再做更换。请同学们不要相信可以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更改或提交照片,如因本人原因造成网上照片与证书照片不一致,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六)建议所有研究生本人现场采集图像,除极特殊情况,补拍点(易拍数码影像中心)不接受研究生提交电子版照片。

 预约电话:010-58691620

 补拍地点: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地铁1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易拍数码影像中心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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