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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研究生《民法案例研习》、《刑法案例研习》、《公司法与证券法案例研习》选课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9 作者: 点击:

 

2017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研究生:

为增强学生法律执业能力,提前打好就业基础,在2017年新修订培养方案中将增开部分案例研讨课程(任选),并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排课。

现就新开三门任选课的课程安排和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课时

学分

授课教师

上课时间

备注

1

民法案例研习

任选

16

1

刘保玉

周四晚上11-14小节,9-12周

一个班,每班40人

乌兰

周四晚上11-14小节,9-12周

一个班,每班40人

2

刑法案例研习

任选

16

1

于国旦

周四晚上11-14小节,9-12周

一个班,每班30人

3

公司法与证券法案例研习

任选

16

1

王萍

周二上午2-5小节,9-12周

一个班,每班30人

说明:以上三门课程均为任选课,每人只能任选其中一门课程,不能同时选报,选满为止,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和学习能力选报课程,一旦报名,不得更改。

一、选课日程安排

本次选课时间定于12月4日14:00至12月8日16:00进行,之后选课系统将关闭,即无法再选课。

二、其它说明

(一)选课系统登录路径如下:

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ms.cupl.edu.cn/);

(二)具体选课办法及相关问题请参考《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务系统选课指南》(见附件)。

(三)由于目前地点待定,故选课系统显示的教室只做选课之用,最终确定的教室信息请以学院网站公布的课程安排为准。因调动手续在办理中,故选课系统中《民法案例研习》课程授课教师为“法硕学院”的,实为刘保玉老师。

(四)选课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每门课程选课学生名单。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电话:58908075、58909564。

附件: 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务系统选课指南.docx

 

37000dCm威尼斯教学科研办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