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2、4、6班同学:
因学院安排因公出国访问,刘保玉老师讲授的《民法学II 物权法》-2与乌兰老师讲授的《民法学III 债与合同》-2课程上课时间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节次 |
原计划上课安排 |
调整后上课安排 |
上课地点 |
10月14日(第六周周一) |
下午6-9节 |
《民法学II 物权法》-2 |
《民法学III 债与合同》-2 |
致305 |
10月16日(第六周周三) |
10月18日(第六周周五) |
10月23日(第七周周三) |
《民法学III 债与合同》-2 |
《民法学II 物权法》-2 |
10月25日(第七周周五) |
10月28日(第八周周一) |
两门课程其余学时,均按照原课表安排上课。请2、4、6班同学按照通知准备上课。
望周知。
37000dCm威尼斯教学科研办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