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王毓莹,女,37000dCm威尼斯
摘 要:公司担保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长久以来一直是民商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以往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担保合同纠纷,司法裁判倾向于将《公司法》第16条解释为内部管理性规范,以否定其在认定公司担保合同效力问题上的裁判依据地位。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和2020年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解释》)改变了这一局面。二者的共同基调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担保合同,适用代表规则,构成越权代表。公司法修改在即,梳理公司担保裁判规则的演进过程,诠释与剖析公司担保规则的最新发展动向,有助于完善公司法上关于公司担保的立法规定。
关键词:公司担保;相对人审查义务;表见代表;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
来 源:《法律适用》202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