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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规范性文件 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14 作者: 点击:
做好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实践中,山东省纪委监委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的部署要求,着力把好政治关、合规关、统一关、时效关,确保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与时俱进、高质量供给。

抓住根本,把好政治关。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贯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对文件内容强化政治性审查。把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是否存有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情形作为首要审查内容,围绕政治要求细化前置审核、备案审查要素,将存在政治问题情形列为首先需要“提醒”或者“纠正”的事项,并跟进督促整改落实,把准法规制度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夯实基础,把好合规关。坚持把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前置审核、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防止“带病”出台。在程序上,对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审批、发布等进行全流程细化明确,确保合规。在内容上,重点审查和纠正是否存有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是否存有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内容,是否符合制定权限、程序以及规范表述要求。在处理上,对超越职权或者与上位法规文件相抵触的建议不进行制定,已经制定的不予备案通过;对报备机关多次出现制定文件不规范情形的,审查机关视情予以通报。

注重统筹,把好统一关。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求,明确对已经有上位法规文件的,必须做到协调一致、有机衔接;对上位法规文件尚未出台但实际工作又迫切需要的,要求先在全省范围内做到相对一致,待上位法出台后再对标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上下“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推动构建统一完备、上下一致、系统集成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与时俱进,把好时效关。坚持把规范清理作为法规制度建设链条中的基础环节,确保制度与时俱进。建立线上法规库,对规范性文件每5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根据需要可以开展专项清理,在制定工作中同步开展即时清理,及时修改、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法规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法规部门要始终将文件是否适应形势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及时梳理总结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利用,推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山东省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

责任编辑:董雪飞